网站导航
软件 a盾牌app 私人藏书手机版 i郑科官方版 一键换发型软件 同桌答题app 海贸云商app
游戏 天空的魔幻城九游版手游 拳来拳往人物全解锁 封魔录斩妖果盘版 9377傲视遮天手机版 古羌传奇手游 一起向前冲官方版
更新时间:2021-01-17 11:57:29 来源:YIQ网
1、经批准,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和收取人员共.........
1、经批准,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2、原始凭证不得外错。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要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3、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复制的是会计档案。原始凭证比较特殊,需要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才可以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