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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10 11:53:14 来源:YIQ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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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抬头是指收取发票的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发票不仅是报销的凭据,也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证据。如果你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质量出现问题,没有发票那么你就失去了解决问题或索要赔偿的重要凭证。开具发票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也是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1、“发票抬头”是“购物人名称”,如自己购买,就写自己的名字。如单位购买,报销,就写单位名称。
2、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3、“抬头(Title)”狭义上是指单证的最终受益人,如商业发票的抬头是买方(通常是货物的收货人);提单的抬头是提单的所有人,一般是收货人(通常是货物的买方),指示提单就是最后的被背书人。
发票抬头就是购物人的名称。个人在购买商品索取发票时,销售方开具的发票抬头就是买方的姓名;若发票是用来单位报销的,那么抬头就是单位名称。这种规定方法实际上表明,汇票金额只能付给特定的抬头人,但该特定的抬头人不能将汇票下的收款权利转让给他人。
种类分为:商业发票:抬头是买方,即收货人;海运提单:抬头就一般是收货人,即买方,也有空白抬头的,还有来人抬头的;汇票:抬头人都是卖方或其指定收款人;支票:抬头是收款人;信用证:不讲抬头,只讲受益人和开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