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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24 16:26:17 来源:YIQ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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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一般意外保险没有最高保额,但是即使如此也并不是想买多高的保额都可以,为了防止一些道德风险,保险公司还是对保额做出了规定,如果是未成年人,10周岁以下(不包含10周岁)的身故保险金不能超过20万元,10周岁到18周岁(不包含18周岁)的不能超过50万元。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没有对于陪产假的规定,具体的陪产假天数需要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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