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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08 08:34:33 来源:YIQ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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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在持续服务期内一直有效。物业公司撤离以后,两年之内不主张权利的,按相关法律,不能再提起诉讼。
所谓2年时限,只是司法部门受理不受理案件的时间范围。并不是拖欠两年,就属于合法失效了。
特别是物业公司如果举证欠费期间一直在催缴,而欠费人一直拒绝缴费的,那么这个欠费一直有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在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催缴的合理期限内,向法院请求业主交纳物业费的,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不交物业费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以起诉要求业主补齐物业费。
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没入住,公共物业管理还是需要正常维护,但因为没有入住可适当少交。《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费包含人工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等等。
租房子物业费的承担主体,要看双方是如何约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由于一些原因,业主可能会逾期缴纳物业费。但逾期缴纳物业费很可能会产生违约金,有些时候也叫滞纳金。关于欠缴物业费的违约金计算方法,法律没有明确约定,这主要取决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有些合同内是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但欠缴物业费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很显然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管理单位可以要求按银行同期借款利息支付,但不得擅自乱收费。
从实践上来看,拖欠物业费是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具体数额需看《物业管理合同》的具体
约定,但一般是约定为千分之三。如果高于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可以要求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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