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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09 23:46:38 来源:YIQ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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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人可以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2、如果是一般担保,是不需要承担贷款的债务的,通常不会有什么影响。
3、如果是连带担保的话,担保人对债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要是贷款人换不起债券,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并且在征信上还会出现担保记录,一旦贷款逾期,担保人也会出现信用不良。
债务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偿还义务时,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银行有权冻结担保人工资卡。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担保期限到了是可以继续担保的,或者直接起诉,担保的期限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信用社应该是不会不调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的。有可能是借款人隐瞒财产而已。如果你有办法证明对方是恶意免款的话,银行应该不会找你麻烦的。你想办法证明对方不是没有还贷能力,而是隐藏自己财产,逃避还款,将证据交银行就行了。
不过如果对方真是没有还款能力的话,你作为担保人,可能就麻烦了。根据贷款担保第一节第六条法律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贷款人作为债务人是还款的第一顺位,但是贷款人没有资金还款,或是以各种理由不还款可以向法院申诉,如果是一般担保人的情况下,除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实在无法还款的情况需要替还之外,是可以拒绝承担责任的。但若是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话那就需要在到期时就代贷款人还清借款。
担保人没有主合同,担保无效。因为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在没有主合同或者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合同当然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担保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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