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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02 08:36:49 来源:YIQ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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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办理人要到公积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请,公积金中心会一次性告知支取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
2、同时会出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3、申请人也需要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工作单位会对事情情况进行审核,如果核实无误的话会出具证明。
4、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加盖预留印鉴。
5、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各项证明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此加以审核。
6、经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核之后,会在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上签字。
7、如果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话,公积金中心会出具取款支票,并委托相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8、办理人即可去相应银行的指定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
1、借款申请人申请借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3、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
4、申请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5、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6、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7、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公积金余额指的就是公积金账户中剩余的钱。
公积金就是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也就是说单位和员工个人都必须依法缴纳公积金,此外,单位及职工个人还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用于购买住房、装修房屋及租房等,可以提取的额度根据实际提取情况确定。
1、计算公式: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2、实际举例:比如,一职工自2011年9月开始缴住房交公积金,每的缴交额为500元,加上单位的500元,每月进入帐户内的余额有1000元,至2012年6月30日结算时,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有余额10000元,这10000元将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4%计息: 当年的利息:10000*(0.4/100/12*10个月)=33元 当年的本息:10000+100=100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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