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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02 05:34:21 来源:YIQ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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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服务合同的种类:一、独立配送服务合同,由独立经营配送业务的配送企业或个人或兼营配送业务的组织与配送委托人订立的仅涉及配送服务的独立合同。二、附属配送服务合同。三、配送服务合同的其他分类。【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
1、延缓条件又称生效条件,是指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起推迟作用的条件。
2、解除条件,是指可以使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
3、肯定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故又称积极条件。
4、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故又称消极条件。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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