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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05 01:31:42 来源:YIQ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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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可以是直接,也可以是间接的。
2、第三人参与到复议中间来,一定是在复议申请已经受理,复议活动尚未终结的时候,如果行政复议还未开始或者已经终结,都不会再第三人的问题。
3、符合前两个条件,要想参加行政复议,成为第三人,还要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批准,这是为了一方面要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不必要的干扰行政复议活动的情况发生。
第三人主动加入履行债务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即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债的关系,而第三人主动加入债的关系,并与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
目前,在理论上对第三人主动承诺履行债务的性质主要有四种观点:
一是认为第三人的行为是保证,第三人是保证人;
二是认为属于免责债务转移,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独立成为新的债务人;
三是认为属于并存债务加入,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是认为第三人的行为属独立的代位清偿行为,第三人独立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24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英语中的第三人称是指:除了你、我、你们、我们、他们,其余所有单个的,都是第三人称单数。
人称代词有主格和宾格两种形式,第三人称的人称代词还有性别的变化。主格主要用来做句子的主语,在正式文体中也可用作表语;宾格主要用作宾语,在口语中也常用来做句子的`表语。在口语中,若省略谓语及其他成分的短句中,人称代词宾格可用作主语。
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抵押物的种类不同,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也不相同: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
2、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但是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相关规定,对抗第三人是指在民法上,第三不能以善意为理由取得财物。典型例子是民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首先善意取得制度是关于财产转让的制度,即第三人善意,且合理支付对价的情况下,第三人可以取得财产。而对抗第三人在该制度中,就是说第三人不存在善意,原本法律关系的双方可以对抗这个第三人,第三人不能取得财产。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