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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26 00:54:08 来源:YIQ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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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意,“示”是汉字的一个部首,其义多与祭祀、礼仪有关,本义:地神,引申义:让人看,显示;
2、指示,让人看,把事物摆出来或指出来让人知道;
3、暗示,示意解释;
4、公文告示;
5、泛指命令,指示;
6、对别人来信的敬称。
1、送;送达。《柳敬亭传》:“皖帅欲结欢于宁南,致敬亭于幕府。”
2、表达;表示。《屈原列传》:“其存君兴国而欲反复之,一篇之中三致意焉。”
3、说;回答。《石壕吏》:“听妇前致词,三男邺城戍。”
4、达到。《劝学》:“假舆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
5、获得;得到。《送东阳马生序》:“家贫,无以致书以观。”
6、招致;引来。《信陵君窃符救赵》:“致食客三千人。”
7、招请;招集。《过秦论》:“不爱珍器重宝肥饶之地,以致天下之士。”
8、致使;使得。《孔雀东南飞》:“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
9、送还;交还。《柳毅传》:“昔为钱塘长,今则致政焉。”
10、用。《张衡传》:“衡善机巧,尤致思于天文阴阳历算。”
11.情致;情趣。《兰亭集序》:“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
12.细密;细致。《汉书?辛延年传》:“按其狱,皆文致,不可得反。”
13.通“至”,极。《与吴致书》:“元瑜书记翩翩,致足乐也。”
先秦时期的第一人称代词有“我”“吾”“余”“予”“朕”“台”“昂”。“我”“余”“朕”三个是殷商时期就有的,“吾”“予”“台”“昂”是西 周以后才出现的。其中“予”只是“余”的不同写法,《尚书》《诗经》《论语》《孟子》等文献用“予”,西周金文、战国时期的多数文献如《左传》《国语》 《庄子》《荀子》《韩非子》等一般都用“余”,汉代以后“予”字基本上就不用了。“台”可能是“余”的变体,只见于《尚书》,“吾”和“昂”都是来自周人 的母语,“吾”在春秋时期进入了当时的汉民族共同语——雅言,而“昂”只见于《尚书》和《诗经》,而且用例很少,没有真正进入雅言。“我”“余(予)”“ 朕”“吾”这几个代词之间有表义上的差异。“余(予)”是谦卑的说法,汉武帝时犍为文学(姓名不详)注《尔雅》曰:“余,谦卑之身也。”所以《尚书》中有 “予小子”“予冲子”的说法,没有“我小子”“朕小子”的说法。
1、一在文言文中的意思有一边,一面;同一,一样;看作一样;统一;专一;全,一概;一旦;才,刚刚;初次等。
2、一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读作yī。此字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本义为最小原始单位,最小的正整数,后引申为相同的,无二至的、整体的、全部的、整个的、所有的等。
古文的第二人称:女(汝)、尔、若、而、乃。
注意:女(汝)、尔、若 可以作 主语、定语、宾语。而、乃 很少作主语,不能作宾语,一般只作定语。